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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及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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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2-09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南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及待遇政策的相关教程:参保缴费及待遇政策:  ●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城乡居民在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2021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初次参

  参保缴费及待遇政策:

  ●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城乡居民在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2021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的人员,在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内缴纳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2021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逾期参保缴费。城乡居民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示例:

  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年度集中征收期

  缴费年度:2020年

  缴费标准:250元(政府补助部分无需缴纳)

  待遇享受日期: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年度:2020年

  缴费标准:800元(个人缴费250元+政府补助550元)

  待遇享受日期:次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21年度集中征收期

  缴费年度:2021年

  缴费标准:280元(政府补助部分无品缴纳)

  待遇享受日期: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以上就是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待遇,日起,保险费,年度,参保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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