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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就业职工公租房年审指南(东莞凤岗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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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2-27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东莞新就业职工公租房年审指南(东莞凤岗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相关教程: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主动向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保障类别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主动向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保障类别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有关事项如下:

  新就业职年审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新就业职工年审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5、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需同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新就业职工所需材料

  1、身份证,本市户籍申请对象需提供户口簿,非本市户籍申请对象需提供居住证;

  2、毕业证;

  3、劳动合同,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提交所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在本市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可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证明代替劳动合同;

  4、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和缴费明细表;

  5、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仅已婚人员提供);

  6、申请人及配偶原籍为东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以上规定的材料,属证明类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类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所需材料说明:

  1、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市社保局登记缴费单位名称一致;

  2、年审时,用人单位正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状态为正常或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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