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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和大病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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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3-09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秦皇岛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和大病支付标准的相关教程:一、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标准  凡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女性,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结算标准为:顺产(含侧切、吸引产等)500元,剖宫产1000元。  【注意

  一、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标准

  凡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女性,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结算标准为:顺产(含侧切、吸引产等 )500元,剖宫产1000元。

  【注意】已享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

  参保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参保居民患病治疗发生的住院(含第三类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

  三、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参保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具体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为60%,10万元至20万元为70%,20万元以上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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