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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项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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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3-21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九江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项扣除标准的相关教程:一、扣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

  一、扣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二、说明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以上就是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纳税人,医保,医药,费用支出,发生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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