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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个人住房补贴6月1日开始办理(江门住房补贴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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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3-28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江门个人住房补贴6月1日开始办理(江门住房补贴提取条件)的相关教程:为积极配合“数字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江门住建局于2020年6月1日上线江门市住房基金、住房补贴管理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6月1日起,

  为积极配合“数字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江门住建局于2020年6月1日上线江门市住房基金、住房补贴管理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6月1日起,职工办理个人住房补贴支取业务,可通过江门市住房基金、住房补贴管理平台办理,具体办理途径如下:

  (一)自行登录平台办理。职工可登录江门市住房基金、住房补贴管理平台的个人端(网址:),选择办理的支取业务种类,将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上传,我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职工。

  (二)手机端办理。职工可通过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江门住建”(微信号:jms_zjj),在“公众互动”菜单里的“职工住房补贴”栏目选择办理的支取业务种类,将相关申请材料拍照上传,我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职工。

  (三)建设银行窗口办理。职工可持申请材料到相关建设银行网点,通过窗口将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进行办理。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我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职工。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职工可持申请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通过窗口将相关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进行办理。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我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职工。

  二、2020年6月1日起,我局将开通住房补贴业务每年自动支取业务,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在办理支取申请时,只需在自动支取栏中勾选“是”选项,我局将根据职工首次支取的审核通过日期的次年起同一日期内为职工办理自动支取转账业务,发放年限根据职工申请条件设定。

  请各建设银行缴存职工关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ms_zjj)的相关公告,或通过拨打我局咨询电话:3831648、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有关业务模式改变后和系统上线初期可能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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