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酷屋

车辆年检凭证电子化最新消息

好酷屋

发布于2023-04-04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车辆年检凭证电子化最新消息的相关教程:6月20日起,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的车辆不需再粘贴纸质标志。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决定

  6月20日起,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的车辆不需再粘贴纸质标志。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推广时间

  第一批推广安排:自2020年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

  第二批推广安排: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实现全国全覆盖。

  还有这些拓展应用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多个场景,鼓励相关行业部门推广应用,为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带来更多实惠便利。

  执法查验时,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执法PDA核查车辆检验状况。

  事故处理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事故,可以通过查看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以确认车辆检验状况。

  保险理赔时,可以向保险公司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

  租赁、抵押、交易车辆时,可以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便利群众企业办事。

  不需再粘贴纸质标志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对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未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由进行处罚。

  以上执法检查要求,在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均适用。

以上就是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凭证,标志,机动车,电子,纸质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haoku5.com/shenghuo/642b976238b6061062058974.html

相关推荐

    热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