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酷屋

丹东二手房过户卖方已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好酷屋

发布于2023-04-27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丹东二手房过户卖方已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的相关教程: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在受理窗口直接打印);  2.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3.房屋买卖合同(可在受理窗口填写示范文本)。  4.税收完税证明(在受理窗口申请时缴纳)  5.申请人身份证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在受理窗口直接打印);

  2.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3.房屋买卖合同(可在受理窗口填写示范文本)。

  4.税收完税证明(在受理窗口申请时缴纳)

  5.申请人身份证明;

  若卖方已婚:

  a.此房屋为婚内取得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b.此房屋为初婚前取得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登记申请审批表(未满法定结婚年龄取得的房屋不可提供);

  c.此房屋为离婚后再结婚前取得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民事判决书;

  d.此房屋为丧偶后再结婚前取得的,需提供户口簿、原配偶死亡证明(若户口薄已注明丧偶,且户口簿时间在取得房屋时间前可不提供)。

  提示:

  1.若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后离婚的,应先办理完离婚析产登记后,买卖双方再申请房屋过户。

  2.若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后丧偶的,应先办理继承登记后,买卖双方再申请房屋过户

以上就是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房屋,户口簿,身份证,可在,窗口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

本文来源: https://www.haoku5.com/shenghuo/644a4aae3431e4cfcd03fa30.html

相关推荐

    热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