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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和限额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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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5-05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西安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和限额管理政策的相关教程:西安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和限额管理政策  一、待遇享受  首次申报门诊慢性病资格通过后,将于认定通过次月起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复审认定通过的,可连续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

  西安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和限额管理政策

  一、待遇享受

  首次申报门诊慢性病资格通过后,将于认定通过次月起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复审认定通过的,可连续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药品和门诊特殊病种(门诊血液透析除外)范围内的药品,不能在门诊慢性病中报销。

  对需长期使用固定药物控制和治疗的参保慢性病患者,慢性病定点药店可建立患者档案,凭留存的处方销售相关慢性病药品并直接结算,留存处方有效期为半年。

  二、限额管理

  门诊慢性病实行费用限额和用药量管理。

  每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不超过限额标准月均的3倍。

  医生可根据患者病情为其开具不超过3个月的用药处方。

  定点医药机构在结算医药费用时,应选择限额高的病种进行直接结算,以保障城乡居民医保Ⅰ类慢性病病种(血友病、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术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小儿脑瘫、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的患者能够正常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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