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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三限房销售对象基本条件及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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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03-31

好酷屋教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东莞三限房销售对象基本条件及分配方式的相关教程:东莞三限房具体销售对象基本条件及分配方式  (一)销售对象基本条件。  承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我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

  东莞三限房具体销售对象基本条件及分配方式

  (一)销售对象基本条件。

  承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我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2.具有东莞户籍且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或不具有东莞户籍但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3.与三限房销售区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相关对象不能同时享受《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东府〔2020〕49号)以及其他政策性住房优惠。

  (二)分配方式。三限房分配按照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定向分配,第二阶段公开抽签。

  1.第一阶段定向分配。向所属园区、镇街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定向分配:

  (1)符合销售对象基本条件。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3)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一是当前工作单位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成长中小企业、市级或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倍增企业、市级百强创新企业、市级瞪羚企业,或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明确的其他重点扶持或奖励的经济贡献突出企业。二是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东莞市技术能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东莞市职工技术标兵(由市总工会认定),东莞市级或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广东省级或以上职能部门颁发的奖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超过房源总数的,抽签确定选房次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房源总数的,抽签确定入围申请人及选房次序。

  2.第二阶段公开抽签。定向分配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接受本园区、镇街符合销售对象基本条件的人员申请,并抽签分配。

  三限房房源取得销售许可后1年内未销售完毕的,在全市范围内接受符合销售对象基本条件的人员申请,并抽签分配。

  各园区、镇街根据本方案自行制定具体分配方案,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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