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每月享受低保金。当前南京市低保标准为985元/人·月。 申请程序如下: 1、由户主向街镇社会救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宁政规字[2012]25号) 二、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办理 三、办理条件:持有南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