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起源于秦朝,秦始皇灭六国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为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郡设守、尉、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掌监察事宜。
分封制是在奴隶制时代实施的,这种制度容易导致国家分裂,它是将封地及封地内的居民给功臣或王室。而郡县制是在封建制时代实施,它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它是由中央任命官员管理地方。分封制和郡县制有什么不同分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