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押司是宋朝衙门里的书吏,也就是书写文书的人员。押司属于吏(由于官数量有限,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需要增加人手,故增加吏一职,如衙役)。2、宋朝在州和县衙内都有押司一职,主要是招募而来,也有经受差遣的。宋
押司大致相当于今天档案馆馆长,乡镇政府的秘书。“押司”是宋代官署内办理案胶的刀笔小吏。宋制,府吏中有押司八人,县吏中亦有押司,即后代所称的“书办”。押司的任务主要是当缮写员,抄写文件。押司除了当缮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