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实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以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屡创新高。从历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情况来看,年登记量达到十万件用了整整二十年时间,从十万件增长到二十万件用了三年时间,接近30万的登记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
软件著作权质权是一种新的担保物权形式,丰富了软件著作权的利用方式,刺激了软件著作权经济价值的发挥,为市场提供了新的融资途径。研究软件著作权质押制度,对于软件著作权质权功能的发挥和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